承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品牌农业的实施意见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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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市政字〔2018〕12 号       
 

 承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品牌农业的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县( 市、 区)、 自 治县人民政府, 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御道
口 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市直有关部门:
 

 《承德市关于加快发展品牌农业的实施意见》 已经市政府
常务会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抓好落实。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18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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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市关于加快发展品牌农业的实施意见       
 

 为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 发挥我市生态优良、
文化厚重、 资源富集优势, 促进品牌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更好
助力农产品竞争力提升、 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脱贫增收, 制定
如下实施意见。  
 
 

 一、 重要意义    
( 一) 发展品牌农业是建设水源涵养功能区的必然选择。  
 
我市作为“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 , 必须走更高水平的“资
源节约、 环境友好” 型生态绿色农业发展道路。 品牌是彰显水
源涵养区生态绿色农产品价值的重要载体, 但由于缺乏创意营
销、 宣传推介力度不够等现实问题, 农业品牌的生态价值未得
到充分体现。 紧紧围绕生态优势发展品牌农业, 以高附加值的
品牌农业更好保护生态, 是我市必须长期坚持的农业发展战略。  
 
 

 ( 二) 发展品牌农业是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
要求。  
  紧盯京津两大消费市场多元化、 高端化、 个性化需求,
持续优化供给结构, 是我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
要求。 品牌是衡量优质供给的重要标准, 但由于受资金投入不
足、 市场主体实力不强等因素影响, 我市农产品品牌在开拓销
售市场方面的积极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只有紧紧对接市场需求
发展品牌农业, 依靠品牌大力拓展市场, 才能实现供需良性互
动, 不断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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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发展品牌农业是实现脱贫摘帽、 全面小康的有力抓
手。  
  我市脱贫任务艰巨, 产业扶贫作为“五位一体” 脱贫工作
的主力军, 重要性不言而喻。 品牌强弱是检验扶贫产业发展质
量的重要标尺, 我市品牌影响力较弱、 规模效应不强等问题,
导致产业对于促农增收的贡献不足。 因此, 在产业扶贫中不断
培育农产品品牌, 通过品牌建设提升脱贫产业带动力, 是促进
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  
 
 

 二、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以实施乡 村振兴战略为引 领,
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 标要求, 大力实施区域、 企业、
产品“三位一体” 品牌战略, 不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壮强品
牌创建主体, 强化品牌服务管理, 创新品牌培育和宣传形式,
持续壮大品牌农业发展规模, 形成“公用品牌有辨识度、 企业
品牌有知名 度、 产品品牌有美誉度” 的品牌发展态势, 构建和
完善具有承德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培育提升体系, 显著提升承德
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生态强市魅力
承德建设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 二)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主导。 适应城乡 居民多样化、 个性化、 高端
化消费需求, 依托资源禀赋、 特色文化和产业基础, 紧跟市场
脉动生产适销对路农产品, 培育农产品知名 品牌, 提高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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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是坚持企业主体。 引 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品牌意识,
加大品牌培育和营销推介力度, 运用品牌理念推进农业标准化
生产和科技创新, 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 努力打造
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新型农业。
 

 三是坚持政府引 导。 发挥各级政府的引 导作用, 加大政策
扶持力度, 完善品牌培育机制和保障体系, 营造依法诚信经营
氛围, 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 支持和保护品牌建设的良好格局。
 

 四是坚持质效并举。 坚持以质取胜, 确保承德农产品生态
绿色属性, 树立承德农产品质优价实的良好形象, 最大限度实
现品牌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促进农业增效、 农民增
收。  
 
 

  ( 三) 发展目 标:     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生态品牌培育、 发展
和保护体系更加健全, 标准化生产、 产业化经营、 品牌化营销
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 品牌农业发展规模持续壮大。
到 2020 年, 围场马铃薯、 平泉香菇、 宽城板栗、 兴隆山楂、 丰
宁牛奶、 滦平中药材、 承德县国光苹果、 隆化牛肉 8 个区域公
用品牌在全国有一定知名 度; 争创中国驰名 商标 20 件; 力争培
育有机、 绿色、 无公害农畜产品认证企业 400 家以上、 产品 450
个以上;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地理
标志证明商标达到 25 个; 涉农商标注册总量达到 4500 个以上。  
 
 

 三、 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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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夯实品牌创建基础。     立足“一环六带” 产业布局,
集中用力抓好百万吨食用菌、 百万亩中药花海、 百万头优质肉
牛、 百万只 优质肉羊、 百万亩经济林“五个百万” 及京北有机
奶都、 京北菜篮子基地、 优质马铃薯产业基地等产业带项目 建
设, 持续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规模, 到 2020 年食用菌、 蔬菜、 中
药材、 干鲜果品、 马铃薯产量分别达到 200 万吨、670 万吨、27
万吨、 200 万吨和 250 万吨, 肉、 蛋、 奶产量达到 69 万吨、 20
万吨和 36 万吨, 为品牌培育奠定坚实的产业发展基础。 全域开
展国内国际标准比对行动, 加快建立完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着力建设一批特优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积极引 导经营主体
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 HACCP) 等标准认证。 深入
实施“一带一业、 一园一品” 发展战略, 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
区、 现代农业园区创建, 打造以县域为主体的农产品优势品牌
聚集区。 ( 责任单位: 市农牧局、 农委、 林业局、 质监局、 各
县区政府)  
 
 

 ( 二) 培育品牌创建主体。     深入实施“龙头带动” 发展战
略, 抓好国家、 省、 市三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和认定工
作, 加大品牌建设在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评定中的指标权重, 到
2020 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 500 家。 大力扶持农
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深入推进省级示范社创建, 鼓励农民合作
社以品牌为纽带, 开展土地、 劳动力、 资金、 技术等要素入股,
不断放大辐射带动作用, 到 2020 年农民合作社数量达到 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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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 结合农村土地确权, 依法有序推进土地向拥有品牌的专业
大户 、 家庭农场集中,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到 2020 年土地流转
率力争达到 50%以上, 家庭农场数量达到 1500 家。 鼓励龙头企
业通过兼并、 重组、 参股、 联合等方式, 促进要素流动和资源
整合, 与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 种养大户 和农户 结成利益共
同体, 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开展品牌共建共享、 打造品牌
联盟。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引 导行业协会、 中介组织、
民间团体参与农产品品牌注册管理和运营保护。 借助农产品加
工培训、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项目 平台, 加大对企业家培训力
度。 ( 责任单位: 市农委、 市农牧局、 林业局、 工信局、 市场
监管局、 行政审批局、 各县区政府)  
 
 

 ( 三) 保障产品优质安全。     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加强农畜产品检测力度, 强化农业安全执法, 做好动植物防检
疫,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设, 构建更加完善高效的
农产品质量监管、 综合执法、 检验监测体系, 确保不发生重大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动植物疫情。 以农业绿色发展示范
市建设为引 领, 大力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 工作, 到 2020 年
全市耕地质量平均比十二五末提高 0.5 个等级, 化肥农药亩均
使用量分别降低 7%和 6%, 农作物秸秆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 农
膜回收率达到 80%以上,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
率达到 100%、 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75%以上, 农业面源
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以山水林田湖草建设为引 领, 推进生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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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 国家生态公园等项目 建设。 ( 责任单位: 市农牧局、 质监
局、 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政府)  
 
 

 ( 四) 提升品牌科技含量。     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
范区” 创建为引 领, 大力实施科技兴农战略。 依托京承、 津承
农业协同创新联合体, 全方位开展科技协同创新, 深化与农业
部、 省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协作, 坚持和完善农业专家团队
蹲点服务工作机制, 强化技术集成示范推广, 年引 进农业新品
种 100 个以上, 示范转化农业先进技术和高新技术成果 20 项以
上。 坚持直接引 进与柔性引 进相结合, 充分发挥基地、 园区、
龙头企业作用, 吸引 更多农业科技人才为我所用。 建立一批农
业科技成果转化、 孵化基地, 加速创新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
积极推进农村创业创新, 建设农村“双创” 园区和基地建设。
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
强化农机具和农机生产技术推广应用, 高质量开展农机深松作
业。 实施种业自 主创新重大工程, 加快优质高产多抗广适新品
种扩繁, 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 98%以上。 以新型职业农
民、 农村实用人才、 基层农技推广人员 为重点, 加强农业人才
培训培养, 年培训各类农村人才 6000 人以上。 加快“互联网+”
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加快建设“智慧农业” 大数据平台, 推动
益农信息社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力争到 2020 年农业科技进步贡
献率达到 60%以上。 ( 责任单位: 市农牧局、 科技局、 供销社、
农委、 农广校、 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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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 拓宽品牌创建渠道。     引 导经营主体积极开展绿色、
有机、 无公害农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商标注册, 鼓励有一定资
源优势、 产业规模和市场知名 度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率先注册地
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积极参与国家级、 省级区域公用
品牌评选, 力争县区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种全部培育成为知名 区
域公用品牌。 依托全国首个“功能农业综合扶贫示范区” 建设,
着力培树知名 富硒农产品品牌。 每年组织一次全市十大农业品
牌评选, 并给予相应引 导资金支持。 支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
范县、 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创建, 打造坝上及接坝地区有机农
产品聚集区。 强化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 保护、 传承和
利用工作, 积极做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工作。 大力发
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积极探索与淘宝、 京东等一线电商平台广
泛寻求合作, 大力培育大槐树、 淘实惠、 怡达电商等本土电商
企业, 推广承德优农网等农业品牌推广公共服务平台, 广辟网
销渠道, 做好品牌线上宣传。 ( 责任单位: 市农牧局、 林业局、
农委、 质监局、 市场监管局、 扶贫与开发办、 商务局、 各县区
政府)  
 
 

 ( 六) 强化品牌营销推介。     持续加强区域公用品牌宣传,
提升市场知名 度, 形成“一牌带一业” 的统一对外销售态势。
以皇家文化挖掘和保护性传承为重点, 同步挖掘山庄文化、 红
山文化、 满蒙文化、 渔猎文化等文化价值, 打造独树一帜的品
牌文化符号, 提升品牌的文化价值。 聘请国内外顶尖的专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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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和团队, 突出特色、 大胆创新, 提升品牌策划和包装运营水
平。 依托网络、 电视、 电台、 报纸等媒介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
引 导经营主体积极在全国性权威媒体开展宣传推介。 组织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 积极参加中国国际农交会、 廊交会等大型农业
博览会, 适时组织承德本地农业博览会等展览展示活动, 借助
展会窗口 集中宣传产品, 踊跃参与相关奖项评选。 积极参与京
津地区展览展销活动, 加大区域公用品牌策划、 营销、 宣传力
度, 抢抓机遇培树形象。 ( 责任单位: 市农牧局、 文广新局、
宣传部、 商务局、 农委、 林业局、 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政府)  
 
 

 四、 保障措施    
(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市、 县要将品牌农业发展作为重点
工作加以推动, 编制农业区域品牌发展规划, 强化顶层设计,
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明确阶段性目 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建立
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定期研究部署农产品品牌发展工作。 成
立市级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市品牌农业发展
的领导、 督查和考评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农委, 负责日 常综合
协调服务工作, 县级要对照市级成立相应品牌建设领导机构。
将品牌农业发展作为对县区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加
大督导考核力度, 力促工作落实, 积极构建“政府推动、 部门
联动、 企业主动、 社会促动” 的农产品品牌建设长效机制。  
 
 

 ( 二) 强化政策扶持。     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食
品工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 承市政字〔2015〕 89号)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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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对新获中国驰名 商标、 中国名 牌产品的企业、 获准以地
理标志注册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企业或组织和获得绿色食品
认证的企业进行奖励。 各县区要结合自 身实际情况, 制定切实
可行的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支持保障措施及激励政策, 切实促进
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加快开展。 加大农业产业发展引 导基金和
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扶持品牌农业发展力度, 借鉴产业发展基
金运行模式, 探索建立农业品牌建设发展引 导基金, 将品牌档
次作为授信的重要标准, 提高品牌创建企业的贷款可得性。 对
积极培育和争创品牌的经营主体, 在项目 立项、 审批或核准、
企业技术改造、 技术创新、 职业培训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
头企业的认定、 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中小企业市场开拓等方面
给予政策倾斜和重点支持。  
 
 

 ( 三) 提高服务能力。     农牧、 林业部门负责农产品地理标
志、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中国驰名 商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和使用指导工作; 质监部门负责地理标
志产品、 有机食品认证申报工作; 地方志办负责提供地理标志
证明商标、 农产品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产品申报的志书或年鉴,
相关部门要于每年年初将入年鉴或志书编纂工作中需入志资料
报地方志办公室入鉴或入志; 行政审批局负责行业协会注册工
作; 宣传部门牵头做好农产品品牌宣传工作。 建立农业品牌数
据调查体系, 强化对各类品牌主体的动态监测和调查分析。 鼓
励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为经营主体提供信息咨询、 认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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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推介、 人才培训、 商标代理以及社会中介评价等服务。 组
建农产品品牌专家团, 持续加大对经营主体品牌建设的培训和
指导力度, 不断增强品牌培育和保护意识。  
 
 

 ( 四) 做好品牌保护。     建立承德知名 农业品牌评估与保护
机制, 重点对蔬菜、 食用菌、 中药材、 山楂、 板栗、 马铃薯、
肉牛、 肉羊、 干鲜果品等特色主导农产品进行农业知名 品牌评
定, 联合金融、 担保等机构建立企业品牌价值评定体系和办法,
彰显品牌价值。 市场监管、 质监、 农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 加
大品牌侵权案件的查办力度, 坚决打击假、 冒、 伪、 劣产品,
严厉打击盗用、 套用、 滥用品牌行为, 健全失信“黑名 单” 制
度, 切实维护品牌知识产权。 创新品牌流通与流转机制, 引 导
同类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联合、 兼并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 形成
以标准为基础、 品牌为纽带的利益共同体, 提高农业组织化水
平, 联合开展国家级、 省级知名 品牌争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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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1 月 24 日 印发 

承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品牌农业的实施意见》的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