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加快功能农业扶贫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承德市农业农村局2018-05-06 05:01浏览次数:

承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加快功能农业扶贫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18年5月3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2018年加快功能农业扶贫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承市政办字20187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其中在“坚持质量兴农,推动乡村产业兴旺”中提出积极发展功能农业,以创建全国“功能农业扶贫综合示范区”为引领,推进功能农业基地建设、科技创新、龙头带动、现代流通、品牌建设“五大工程”,发挥科研院所和功能农业院士工作站等平台作用,推进功能食品科技研发、标准化生产。2017年我市开展了一系列富硒农产品品种的试验示范,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和经济效益。2018年为全面落实全市农村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我市功能农业的推进力度,研究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总体考虑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承德市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主攻方向,以生产开发富硒农产品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以功能农业、品质农业、美丽农业为支撑的生态高值农业发展,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人民增寿,为加快我市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做出新贡献。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框架

方案共三部分,论述了功能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发展目标,并明确了功能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

第一部分,发展目标。2018年在全市建设7个功能农业单品品种试验示范区。全年试验示范推广富硒农产品种植面积比2017年新增5万亩。探索以发展富硒功能农产品为主攻方向的承德特色功能农业发展新路径,引导和带动全市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重点包含了编制《承德功能农业扶贫综合示范区发展规划》;推动富硒农产品“单品冠军”的发展;实施基础保障工程,优化推进环境;实施品牌建设工程,提升产品价值四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争取政策支持、强化责任落实、科学规范管理、加大基金投放、加强宣传引导六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功能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的保障措施,确保实施方案能够引领和指导各市县区功能农业建设工作的开展。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2018 年加快功能农业扶贫 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