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5]1号)和《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5]5号)有关要求,2025年,我市承担国家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资金共计35.5万元,在潘家口水库放流规格为75-150克/尾的鲢鳙鱼鱼种4万斤(项目资金32万元)。另外,3.5万元用于政府采购、苗种检验检疫、捕捞渔民调查、放流组织实施等费用补助。
按市局制定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要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该项目于11月5日完成招标采购工作,苗种供应单位石家庄渔褔水产养殖厂以32万元中标国家增殖放流项目苗种供应单位,鲢鳙鱼7.68元/斤,数量41666.67斤。
11月25日,在省海洋渔政执法总队的全程监督下,在潘家口水库清河口水域增殖放流鲢鳙鱼鱼种41666.67斤,圆满完成了今年增殖放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