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病害防治措施
来源:承德市农业农村局2025-01-20 14:53浏览次数:

细菌性病害防治措施

彻底清塘。每年秋冬捕捞后,将池水排干,曝晒池底。春放前45天,用高效清塘剂消毒,杀死有害生物。在放养前15天,每亩用70~100公斤生石灰化水泼洒,调节pH值改良底质。

苗种消毒。苗种用精碘、复合型二氧化氯或高效菌毒清消毒。消毒后用0.8%~1.5%的食盐水再消毒一次效果更佳。河蟹不宜用食盐消毒。

药物防治。发病季节(水温20℃)到来之前,用速效菌毒清或高氯精、速康B型等外用药消毒一次,另用肠炎灵、鳃病灵、克血灵或烂尾灵拌饵喂服,连喂2天。发病季节(水温25℃~32℃)每隔10~15天用精碘或高氯精、溴氯海因、二溴海因等药物消毒一次,并用大蒜素和克血灵拌饵投喂2天。养蟹养虾池塘在发病季节每15天用新鲜生石灰化水泼洒一次,调节池水pH值,每立方米水用生石灰15~20克。

病毒病防治措施

继发感染细菌性疾病是养殖水产感染病毒病后死亡的主要原因。这类水产病主要有河蟹抖抖病、虾类肌肉白浊病以及病毒性败血症等。要做好细菌性病害防治工作,同时采取相应的病毒病预防措施。

在彻底清塘后,于放鱼前7天,用精碘(1毫克/升)再消毒一次。精碘对病毒病有很好的防治效果。在发病季节来临前,增加使用两次精碘。对已发病池塘,内服药使用增加1~2个疗程,防止病害暴发。

寄生虫防治措施

彻底清塘。清塘时增加使用纤虫必克,用药量加大5倍,将越冬的虫卵也杀死。

苗种,特别是虾、蟹苗种,放养时选用下水灵Ⅰ号,下水灵Ⅱ号及精碘消毒后放养。

发病前20天,水温15℃~18℃时,使用纤虫必克、速效菌毒清(复合型二氧化氯)一次,同时用内服灭虫清、水产复合添加剂拌饵饲喂2天。

发病季节,每隔10~15天用高效菌毒清、长效菌毒清片剂治疗一个疗程,使用鱼用鳋鲺清一次,同时用克血灵、灭虫清及水产复合添加剂拌饵投喂2天。

用药后4~6天,每立方米水体用生石灰15~25克化水全池泼洒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