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渔政管理站关于2024年国家、省级增殖放流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承德市农业农村局2024-11-29 11:11浏览次数:

按照2024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省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2024年,我市承担国家及省级专项放流资金共计102万元,其中:国家放流资金为62万元,放流规格为75-150克/尾的鲢鳙鱼鱼种7.25万斤;省级放流资金为40万元,放流规格为50-150克/尾的鲢鳙鱼、草鱼鱼种各2万斤。

通过招标采购,衡水中湖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58万元中标国家增殖放流项目苗种供应单位,鲢鳙鱼7.8元/斤,数量7.4359万斤;卢龙县永新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以38.3万元中标省级增殖放流项目苗种供应单位,草鱼11.5元/斤,鲢鳙鱼7.65元/斤,采购鲢鳙鱼、草鱼各2万斤(按照省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要求,在完成采购任务后,如出现项目资金结余,须在该中标单位继续采购苗种实施放流。市局积极与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并上报了《关于继续采购2024年省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苗种的请示》,经财政主管部门同意,于11月15日,与中标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将结余的1.7万元按照协议中草鱼11.5元/斤的价格生产苗种0.1479万斤,实际采购草鱼数量为2.1479万斤)。

11月19日,在潘家口水库清河口水域增殖放流鲢鳙鱼9.4479万斤(其中:国家7.4359万斤,省级2.012万斤),草鱼2.1678万斤,圆满完成了今年增殖放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