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2年农业综合执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承德市农业农村局2023-01-10 17:00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今年以来,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重点实施了农资打假、畜禽屠宰、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监督、渔业渔政、动物诊疗六大专项执法行动。从近期案件查办情况看,取得了一定成绩。目前,全市共查处各类案件215起。为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从全市查处的各类案件中选取3起涉及农资监管、农产品质量和渔业安全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各地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有效解决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的问题,同时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曝光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引导广大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深刻汲取案例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增强法律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力防范农资监管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农资监管、农产品质量、渔业安全典型案例


 

承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7日      


 

附件

农资监管、农产品质量、渔业安全

典型案例

一、承德市农业农村局查处吕某某未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案

2022年1月,承德市农业农村局接到双滦区农业农村局移送函,函告双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双滦区悦购超市销售的韭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合格。经调查抽检不合格韭菜为双滦区小贵口村村民吕某某自产菜。接案后,承德市农业农村局立即开展调查。经查,吕某某于2021年10月中旬在自家种植的韭菜上使用农药腐霉利后未执行30天的安全间隔期,于2021年11月1日收获并销售涉案韭菜3公斤,销售所得21元。承德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自由裁量权基准,依法对吕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1元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承德泽农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经营劣质农药案

2021年11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接到河北省农药检定监测总站《关于查处不合格农药产品的函》和承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查处不合格农药产品的函》,函告承德泽农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经营的农药扑·噻·乙草胺,经检测噻吩磺隆含量0.03%,不符合标准规定。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立案调查,承德泽农农资销售有限公司共购进涉案农药2000瓶,销售单价每瓶15元,货值金额30000元。经查,涉案农药共销售1998瓶,销售所得29970元。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结合自由裁量权基准,依法对承德泽农农资销售有限公司作出没收1瓶留样的扑·噻·乙草胺农药;没收违法所得29970元并处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宽城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查处县张某峰违反禁渔期规定捕捞案

2022年6月,宽城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宽城满族自治县独石沟乡造字岭林场厂部水域巡逻时,发现张某峰正在使用可视锚鱼器在该水域捕鱼。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可视锚鱼器3个,渔获物鲤鱼1尾(重1.75公斤),鲤鱼腹部有明显锚钩伤害伤口。宽城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结合自由裁量权基准,依法对张某峰作出了没收渔获物鲤鱼1尾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