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粮食面积只增不减。指导各县(市、区)对照全年粮食面积任务,进一步核实春播完成面积,落实到具体村、地块,确保应种尽种、种足种满,坚决杜绝撂荒。落实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支持政策,争取中央财政每亩补贴150元,省级财政每亩补贴50元,坚决完成省下达我市种植任务。
二、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3万亩,每亩补助1500元-3000元不等,主要实施土地平整、灌溉节水、田间机耕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和损毁工程修复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新建改建农村户厕,每座补助500-800元不等;支持新建农村公厕,每座补助1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每个奖补50—100万元。对新创建的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每个奖补1000—2000万元。
四、支持涉农企业发展。实施农业产业化“强龙担”助贷工程,对省级龙头企业和省级示范联合体成员集中担保授信、提供信用便捷贷款,对“强龙担”贷款对象按照不超年化利率2.5%进行贴息贴费补助。涉农央企及国内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我市建立的分公司,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国家认定的每个补贴100万元。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境内有机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国际认证,每个一次性奖补10万元。支持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自建或签约种养基地2000亩(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中央厨房企业,每个补助300万元。对新获得和部分续展的绿色食品认证企业产品,给予1-1.6万元的补贴。
五、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指导县市区围绕打造省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争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补助项目,每个补助500万元。
六、支持种业创新发展。指导县市区争取省级优良品种选育单位,每个补助100万元。争取省级优势种业企业,建设小型种质资源库、创新联合体和商业化育种中心,每个补助100万元。争取种子企业建设良种繁育基地,每个补助200万元。
七、支持设施农业发展。指导县市区集中连片新建100亩以上设施园区,争取省级一次性补助200万元,重点建设节地型、节能型、大空间新型棚室,提高周年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综合效益。
八、大力推进奶业振兴。对新建、扩建社会养殖场每个栏位补助1000元,对乳企自建牧场每个栏位补助2000元,建设智能奶牛场每场补助30—100万元,升级改造家庭牧场扩建栏位每个补助30万元;开展胚胎移植每枚胚胎补助2500元,购买性控冻精每支补助75元;对获批国家级核心育种场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九、支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聚焦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给予单个实施主体不超过设施投资总额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十、加强产销对接力度。积极承办或组织参加国家省市各类产销对接互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促进产销对接,扩大“承德山水”农产品市场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