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高新区党建引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来源:承德市农业农村局2022-06-06 15:30浏览次数:

高新区冯营子镇土洞子村依托区位优势,盘活资源,打造“原乡·自在洞天”民宿项目。

高新区上板城镇陈家沟村创立“承月”牌月光枣品牌,促进全村增收。

高新区冯营子镇土洞子村“原乡·自在洞天”民宿项目夜景。


今年以来,承德高新区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部署要求,不断持续推动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力争到2022年底,全区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下村全部清零,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60%以上。

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堡垒作用

组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专班。区级成立产业项目规划专班,专班在逐村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立足村级资源资产状况和区位条件,帮助各村研究选定1-2个产业项目,整合区域内各类产业项目资金,确保村级产业项目有起步发展资金。同时,为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成立一个包保专班,明确工管委领导牵头“一村一团队”全程包保、挂账督办、不销号不脱钩。

全面加强产业链党组织建设。坚持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让党员聚在产业链上,使群众富在产业链上,激活乡村振兴“红色动能”。积极组织两镇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龙头、产业基地、产业协会等,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选派指导员帮建等形式,因地制宜建立健全产业链党组织。积极开展党群创业工程,引导党员群众投身产业项目,在产业链上组织党员与群众结对帮扶,强化党建引领铸“魂”,带动群众就业增收。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提名推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负责人,选强配优经营管理人员和发展带头人。村集体经济的重要事项,需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

深入实施农村“领头羊”工程。严格按照“五优”书记、“五强”班子要求,建设党员队伍强、帮扶带动强、作风纪律强、群众基础强、发展业绩强的领导班子。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坐班、其他村干部值班、工作报告和请销假制度,健全完善村干部日常监督考核、调整退出工作机制。注重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青年大学生和农村实用人才“四支队伍”培养使用。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把农村集体经济带头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纳入村人才培训计划。建立标准化农村党群服务中心,确保综合服务站达到“六有”标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推行村级重大事项“一事一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网格管理体系和网格党组织,推行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联户制度,在日常疫情防控和村级治理中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提升村“两委”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素质。着眼增强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发挥干部教育培训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干部队伍。2022年结合省、市级“万人示范培训”培训班、全区村“两委”干部培训班,开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题,积极邀请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方面专家提供专业指导。有针对性地选择区级集体经济基础较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村,开展实地观摩学习,推动形成更多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成果。

强化考核激励举措。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情况作为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指标体系,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及时督促提醒。将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村干部的重要内容,到2022年底,集体经济不足5万元的村,“5A”考核一票否决,村班子及“两委”干部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与绩效工资挂钩。

注重典型培树。注重挖掘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先进典型,定期组织开展“擂台赛”、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措施实、成效好的经验做法,积极争创全区“集体经济强村”。大力宣传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典型和经验,营造争先发展村级集体良好氛围。

拓宽发展路径,激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活力

全面盘活集体资产。支持村集体盘活和优化利用集体闲置资产,全面开展农村集体承包合同清理规范,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通过占补平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式,增加集体收益;指导村集体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空心村治理等,培育农宅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村集体通过统一流转、管理服务、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收益分配;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通过购买或共建商铺、楼宇、标准厂房、专业市场、店面房等物业资产,获得稳定收益;及时将政府投资和社会帮扶到村形成的光伏、冷库、蔬菜大棚等项目交付村集体,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引导各类集体资产资源进场交易,规范流转交易行为,确保流转交易收益。开展盘活集体资源专项行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专项行动,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盘活和利用闲置资源。

大力发展服务经济。组织管理服务创收,鼓励村集体以提供统一管理、有偿服务等形式,创办各类服务实体,为农民提供技术、信息、物资、流通等生产生活服务。支持村集体通过代耕代收、农技推广、农资供应、统防统治等,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托管服务,服务费纳入集体经济收入;组织劳务服务创收,鼓励村集体通过成立劳务服务队组织村内富余劳动力,以实行劳务总承包等方式承接劳务服务,对外提供劳动中介和输出等有偿服务;引导村集体承接金融、保险、广电、通信等有偿代理服务,创新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支持村集体开展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清洁卫生等乡村生活性业务并从中获取收益。

积极开展股份合作。支持村集体以集体资产折资入股、整合财政投入资金入股、吸纳社会资金入股等多种方式发展股份合作经济。鼓励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推动群众致富、集体增收。发展全员合作,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农户”等模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等要素股份合作;深入开展村企合作,引导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参股、入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业园区建设、山区开发以及乡村旅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引导工商资本以租赁、托管、入股等方式参与集体经济发展,探索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合作模式,带动集体经济发展;加强村村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动集体增收。

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加快构建经营灵活、管理有效、运行稳健的发展新机制,增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健全村集体经济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在重大投资、股权合作等方面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健全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加快建立基于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收益分配制度;健全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机制,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营管理与监督分离的制约体制,加强村级组织民主理财、民主管理;贯彻落实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落实完善村财乡代管、会计委托代理、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等制度。

培育打造社会化服务新机制。以开展节水农业等为重点,采取供销社托管模式,在条件成熟的镇村整体推进“社村共建”,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优势和村级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优势,共同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带动集体经济发展。

加大帮扶力度。以村集体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为重点,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实行台账式管理,逐村制定攻坚提升计划和举措,实行挂图作战、逐一销号,确保如期实现村集体年收入5万元以下村“清零”。

健全制度保障  完善资金监管

强化财政扶持。区级财政充分利用好现有财政政策,统筹相关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农村资源开发。鼓励财政项目资金,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投向村集体领办创办的经济实体,财政资金补助形成的资产统一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管护。深入实施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向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倾斜。明确各级财政保障责任,按规定安排落实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

抓好扶持村建设。充分发挥中央和省、市财政扶持项目的示范牵引作用。对2019年和2020年的项目,加大督促推进力度,确保尽快验收,投产达效,抓好竣工项目的运行维护,努力提升收益水平;发挥好镇党委主体作用,严格按照编制规划实施,确保项目稳妥、收益稳定、资金安全。

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区财政牵头制定出台村级运转经费管理办法,规范资金运转;镇经济合作联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健全完善村财乡代管、会计委托代理、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等制度;镇经济合作联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内部经营管理与监督分离的制约机制,可依照章程规定设立监事会或监督小组,由集体成员代表担任。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接受监察、审计等监督,实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审计。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建设项目招标要全部进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坚决防止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资产流失,相关各方利益被侵占等情况。    范 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