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承德市农业农村局2018-11-16 00:42浏览次数: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进展情况的通报

承市政办字〔2018〕124号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12底前所有行政村完成集体资产清查任务,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  安排部署,承担国家级、省级试点任务的双滦区、平泉市、隆化县已全面启动相关工作,各项试点任务有序推进。双滦区作为国家级“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于2017年底,按时完成了试点任务,全区63个村全面开展了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推出了一批引领、示范、带动全省乃至全国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验,得到了国家和省主管部门领导的肯定。平泉市作为2017年全国10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已有161个村完成清产核资工作。隆化县作为2017年省级试点县,9个试点村的清产核资工作正在推进中。


未承担试点任务的县区中,多数县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没有列入日程、没有专题研究、没有安排部署,甚至有些县区还尚未启动此项工作,造成月报进度为零,引起了省直有关部门的关注。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高。个别县区没有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部分工作人员及基层干部认识不到位,导致工作力度小、进度慢。截至目前,围场县、兴隆县、宽城县、高新区四个县(区)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性文件尚未制定,领导机制未建立,工作未启动。


(二)工作保障不足。目前,各县(市)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日常工作主要由农经机构承担,只有少数县区安排了工作经费,普遍面临人员少、职能不理顺、经费不足等问题,难以适应工作要求。


(三)宣传发动不深入。新闻媒体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农民知晓度低,基层乡镇、村干部对相关政策了解不深入,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切实增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要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全程负责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创造保障条件,并明确县、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确保有人管事、有能力办事。


(二)全面开展工作。清产核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要抓紧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夯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


(三)加强督查调度。省直有关部门已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工作启动督查、考评机制,并实行月通报制度。市委、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开展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将按照省有关要求约谈县(市)区主要责任人,并问责相关人员。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多渠道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广泛调动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